关于开展2023年充换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渝经信发〔2023〕43号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度充换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渝财规〔2023〕3号)要求,现就2023年充换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年度充换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覆盖桩、站、平台、宣传等环节,重点支持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主要包括充电桩建设补贴、换电站建设运营补贴、市级监测平台升级补贴、营造推广氛围奖励。具体支持方向详见《2023年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度充换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渝财规〔2023〕3号)相关标准执行,奖补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再支持。
1.在重庆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第一批次。项目申报起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至8月15日。2.第二批次。项目申报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月31日。(二)申报流程。申报单位通过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s://zxzj.jjxxw.cq.gov.cn/,技术咨询电话:68720003,68728896)进行线上申报,不再接受纸质项目申报资料。1.注册登录。项目申报单位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注册后登录,操作手册在“技术服务”栏目中下载查看。2.在线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在线填写、提交、保存项目申报书等相关材料。(一)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各区县(自治县)出台政策支持安全性高、服务质量优、技术先进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二)压实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三)严肃申报纪律。相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加强平台数据校核,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对违规谋补和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补的企业,追回违反规定谋取、骗取的有关资金,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对不配合补贴信息核查、扰乱阻碍审核结果认定,以及核查抽查认定虚假建设或兼并、桩站信息与实际不符、上传市级监测平台数据与实际不符、获得补贴后桩站闲置等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公示通报、扣减补贴资金、暂停或取消补贴资金申请资格等处理处罚措施。
看完敢不敢点一下在看